無所謂的缺點
女朋友說經過多次戀愛後,她悟出了真理。
「沒有完美的人,但為了避免成為『人渣磁石』,要找一個他的缺點完全是那種無所謂的缺點的人。」
「例如?」
「例如他的英文不好。」
女朋友說經過多次戀愛後,她悟出了真理。
「沒有完美的人,但為了避免成為『人渣磁石』,要找一個他的缺點完全是那種無所謂的缺點的人。」
「例如?」
「例如他的英文不好。」
根據非正式統計,要男人說「分手」,相比要男人說「我愛你」,難上百倍。
甚至千倍。
閱讀全文:http://www.youth.gov.hk/tc/hotpicks/20080412_guys_taboo_words.htm
美國愛情訃聞網站Relationship Obituaries的創辦人說,她跟男朋友甫分手,父親便辭世,她一邊失戀,一邊回家替父親辦後事,情緒跌到谷底時,卻意外發現為父親撰寫訃聞那一刻,感覺是多麼的安慰,因為她彷彿在字裏行間,把已經離開的父親的生命再次召喚回來,重新好好感受一次,然後好好說再見。
於是,她也為失去的戀情寫訃聞,盼望得到同樣的安慰。
閱讀全文:http://www.youth.gov.hk/tc/hotpicks/20080322_relationship_obituaries.htm
怎麼辦?
A. 力勸好友三思而後戀
B. 與好友由好友變回普通朋友
C. 繼續跟好友做好朋友,但對好友戀情不聞不問
D. 勉強自己接受好友的戀情,並嘗試了解那個你討厭的人
E. 沒有要怎麼辦的,又不是自己的戀情,根本沒權干涉
閱讀全文:http://www.youth.gov.hk/tc/hotpicks/20080306_someone_you_hate.htm
自覺或不自覺,我們總愛改變別人,尤其是,改變喜歡的人。
「他要是能溫柔一點,就無求了。」
「他要是能積極一點,就無敵了。」
「他要是能幽默一點,就完美了。」
Tempo紙手巾廣告,「教」女孩子在被男孩子「甩」的時候,要盡力盡情地去想這個男孩子有多差勁。:)
每個人都有一些「一定要」。
最典型的,當然是22歲(前)一定要大學畢業,28歲(前)一定要置一層物業,30歲(前)一定要結婚,35歲(前)一定要生孩子,或,養一頭狗 :);50歲(前)一定要退休,退休後一定要環遊世界。
一定要等心儀的男生先主動。
一定要談一場刻骨銘心的戀愛。
「單戀很苦」幾乎是一種理所當然的說法。
為甚麼單戀很苦?該是因為背後有另一種也是幾近理所當然的想法:被愛,是要比去愛幸福得多的。
閱讀全文:http://www.youth.gov.hk/tc/hotpicks/unrequited_love.htm
網誌界其中一條曾經很流行的blog tag,是「八種擇偶條件」。
閱讀全文:http://www.youth.gov.hk/tc/hotpicks/lovers_unconditional.htm
IMDb連結: http://www.imdb.com/title/tt0359423/
80年代的故事背景,90年代的小說作品,04年的電影。
完成了《愛就是互相負累》,我可以盡情地看兩男一女的故事了!
Clare愛Jonathan,Jonathan雖然也愛Clare,但他的肉體天生需要同性身體的慰藉,Clare諒解,可是也不免有點寂寞;Jonathan年少時的第一個戀人Bobby再度出現,住進同一間屋子裏,Clare以為Bobby也是同志,可是Jonathan糾正了她 - Bobby甚麼也不是。
Bobby的確甚麼也不是 - 他不是gay,不是bi,不是異性戀者,"He's hard to define";他會愛上所有人,而他亦有一種令所有人都會愛上他的魅力,可是,他的慾念其實低得近乎零......
24歲的Bobby,竟然仍然是一名處男;雖然Jonathan早就愛上他,雖然連Jonathan的媽媽都愛上了他。
在Bobby的生長環境裏,他的親人一個接一個在他的眼前死去;所以他需要很多愛,所有愛他的人他都會用愛來回報,而且是用一種無慾無求的愛來回報。
Clare被Bobby的純真吸引了,在愛著Jonathan之餘,也愛上了Bobby,她懷了孩子,兩個男生欣喜若狂,父親是誰已經不重要了,三個人一個小孩,在偏遠的小鎮,建立了一個家庭。
如果一切在這一刻定格 - Clare擁有了愛她的丈夫(們)和可愛的孩子、Jonathan擁有了既親如兄弟,又一直愛戀著的Bobby、Bobby則擁有了所有他可以擁有的愛;一切世俗的對愛情對性向的劃分都抹掉了,那該有多好。
關係的瓦解,由Clare窺見陽台上兩名男生沉醉地共舞開始......我在這段關係裏是否多餘了?
Clare不知道的是,Jonathan雖然和Bobby赤裸裸地共睡一床,他頂多只會用手指輕輕觸摸Bobby的背部,他尊重Clare,也因為重視Bobby,情願繼續流連gay bar;可是,他最終也因而染上了aids。
當Bobby和Jonathan在陽台上共舞之時,他們已經曉得,時日無多。
曾向Clare訴說自己不能孤獨地生活的Bobby,最終還是看著所愛的人,一個接一個離他而去。
渴望的那個博愛之家,原來只能建立在世界終結時 - A Home at The End of the World。
電影完結後,那濃重的孤獨感,驅使我緊緊抱著身邊的那一個人。
討論區上有人留言說:這樣的愛情是不是太累了?
唔......
我還是要說:愛就是互相負累。
p.s. 從電影質素看,怎也猜不到這只是一齣9萬美元成本,34天拍攝期的製作呢!
Technorati Tags: A Home at the End of the World 天涯家園
老說如果我是男孩子,就一定必定鐵定要把我泡到手的奧莉花 (是啊,奧莉花黏著我這個魔女那麼久還是這樣放不開啊!^^),半個月前已經跟公司申請了214假期,說要跟我慶祝情人節;有點老大不願意的我(趕稿啊!),最後被她以下的攻勢攻陷了:
「同你去w's Entrecote食牛扒啦!你最鍾意!」
「唔......」
「順便去買你本新書!」
「你實買o架啦,唔駛特登情人節去買卦......」
「呀!我諗到送咩禮物俾你啦!」
「咩......」
「我出張附屬卡俾你買書睇丫!」
「嗄?真o架?」
「......唔知唔係直系親屬可唔可以出附屬卡呢......」
「係未真o架?」
「係呀!你買書睇,好睇既就俾埋我睇囉,咁幾好呀!」
「呢個真係我死穴o黎架噃!你話送隻鑽石戒指俾我,我都唔會so你,但你俾我任買書,我極有可能以身相許o架!」
「我知丫!」
好明顯,奧莉花已經扭轉了我不肯出來見她的歹勢!
為了我的附屬卡,我昨天特別在 w's Entrecote 訂好位置(當然打算由她來付款啦!我好窮啊!),今天也沒睡得太晚,中午梳洗好後就撥電話給她,她卻沮喪地說:
「出唔到o黎啦......」
「嗄?」
「俾老闆追我交o野追到我就o黎死啦!琴晚成五點先訓啊,我秘書今朝仲打o黎問我點解唔返工,我話我請o左假呀,但佢話老闆係咁問XXX同yyy幾時先有......」
「我訂o左位啊......」
「最衰都係你啦......」
「關我咩事......」
「你唔做廣告,搞到我d o野做到甩皮甩骨!做極都唔岩心水!」
我翻一個白眼,「再約啦咁!」
雖然我是為了那張附屬卡才答應出來的,但,不要說我沒心肝啦,我預備了四粒金莎送給你的啦!又雖然,這四粒金莎是我搶回來而不是買回來的 =p
小説不是送你的啊,只是因為《在戀愛和戀愛之間》裏有關於金莎的情節,所以我拿一本樣書來當照片背景啦,小說嘛,你當然要自掏腰包買囉!^^
還有,不要忘記我的附屬卡啊!!!^0^
Technorati Tags: 情人節
214,請來台灣新生代偶像張孝全,給大家說幾句話喔:-)
愛情,不過是,愛上一個人。
送給你的214小禮物:
☆將心比己.相愛無界限
☆後記後的後記:《愛就是互相負累》和《在戀愛和戀愛之間》的一點心意 (注意:文章含少量故事內容)
*特別鳴謝寂翔替我「請來」張孝全 :-)
《愛就是互相負累》已經出版了差不多三個月,就算在連鎖書店裏,也只剩下一本半本被擱在書架上(入貨量少啊!其實,這書還很新嘛,可是現在說起這本書,語氣都像在說一本很舊的書,真是...香港的新書消耗量真是世界首屈一指!=p),不過,兩星期前我收到deedee給我的讀後感電郵,讀著她跟我訴說女孩子究竟會喜歡清風還是田偉強的問題,我不知不覺再次回味起撰寫這個故事的心情和心意;雖然,更新的故事《在戀愛和戀愛之間》已經出籠了,可是,你們不會介意我再次跟大家分享一些我暗暗放在《愛就是互相負累》裏的心意吧 :-)
我很幸運,《愛就是互相負累》其實是個離經叛道的故事,三人行,理應不被世人認同,可是看過這個故事的讀者,不但接受了他們三人,還很投入地愛他們。
是的,我的愛情觀一點也不正統,而我的愛情故事,都是在探索愛情的灰色地帶,這地帶很闊很廣,每一次探索,都有新的領會。
我在回覆deedee的電郵裏說,其實春雨、田偉強和清風之間,並不存在選擇的問題。
在我心裏,他們三人是彼此相愛的;每一個人,都同時愛著另外兩個人,雖然表達方式或有不同,但絕對無分輕重。
春雨,是同時愛著田偉強和清風的,無分輕重地愛...
清風,是同時愛著春雨和田偉強的,亦是無分輕重地愛...
田偉強,是同時愛著春雨和清風的,當然也是,無分輕重地愛...
在這愛裏,有愛情,有友情,有超越友情和愛情的大愛,有情慾,也有純精神上的愛戀,這些愛這些慾,經過了六年的洗禮,已經混在一起,無法細分出來...他們每一個人對另外兩個人的愛,都同時包含著愛情、友情、超越友情和愛情的大愛,包含慾念,也包含純精神上的愛戀。
就算是田偉強和清風之間,也是這樣;事實上,我寫這個故事的時候,最感動我心的,就是兩個男生之間的愛。
和,三個人之間這份超越人倫的愛情。
他們三人,必須要三個人在一起,才會感覺圓滿。所以,他們不會去做任何二選一的事情,他們只想盡力維持三個人之間的緊密關係;少了任何一個,也是一種無法彌補的遺憾。
那個孩子,將會擁有兩個爸爸,這兩個爸爸,也是,無分輕重的 :-)
我不相信,愛情只得一種形式,不相信,愛情一定要選擇;更不相信,愛情只得一種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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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彭o彭聲」便看完《在戀愛和戀愛之間》的老川(川,多謝你啊!),「循例」在我們的寫手bbs裏叫我猜他最喜歡的角色(這是我每次出書的必玩遊戲^^),我先猜是蘇丹紅(按理應該是她啊!),但聽老川的語氣神秘兮兮,便後補另一個角色「痘痘」,我知道痘痘是一個很「絕核」的角色,但我不知道他是否討喜,不過,說起痘痘,我禁不住說到我隱藏在這個故事裏的心意。
《在戀愛和戀愛之間》的主要角色 ---蘇丹紅、芳心扉、痘痘、邱子林(對啊,就是《換掉別離的回憶》的男主角邱子林囉^^),甚至是「上帝」,對性別在愛情和情慾上的意義,都抱持非常流動開放的態度;透過傾國傾城的「男主角」芳心扉,我把一般人對男女的看法和評價,在輕鬆的氣氛下掉包了,不但在外表上,也在心態和行為上;跟著丹紅的經歷,加上痘痘的看法,你認為芳心扉是...嗯???
也許你也發現了,性別的界線在這個故事裏被糊掉了:-)
然而就如痘痘所說,是男是女又有什麼關係?
這是我隱藏在這個故事裏的一點心意 ---
愛情,不過是 --- 愛上一個人。
然後老川說,就是了!所以,他這次投痘痘為最喜愛的角色啦!
給青雨:我為我的七行後記補上了後後記啦!為什麼不寫進書的後記裏?唔...因為,往往需要一段時間的沉澱,藏在故事裏的深刻感情,才會慢慢浮現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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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追求這回事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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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怕別人「追」我。
「追」,就是那種一認識你,就二話不說送花送禮物,約你看戲燭光晚餐直落,然後誓要把你送回家的行為。
我會毛管直豎的。
不喜歡.很怕.簡直有點討厭。
我覺得這種「追求」的行為可以列入恐怖襲擊的類別,你根本都不認識我,幹麼就這樣認定我為一個目標?
或許追求者會說,「追求」的行為,就是為了製造認識你的機會。
那你可以省下那些花啊甚麼的,因為那些東西代表了你只有一種目的,代表了如果最終不能這樣,就要拉倒了;代表了你和我之間,沒有其他的可能性。
這是多麼令人窒息的感覺。
因為我不能真正明白享受被人追求的女孩子的所思所想(我知道我知道,因為喜歡被仰慕、被重視的感覺嘛;可是那對我來說,完全不是愛情,更完全不能代替愛情),所以我無法寫得出一個等著/渴望別人來追求的女主角。
或一個明明已經喜歡了對方,卻死命一定要等對方來追求自己的女主角。
我的愛情小說都沒有「追求」這一回事的。
沒有送花、送禮物、燭光晚餐。
沒有矜持。
對啊,我真是沒有矜持的 :-)
我會勇於承認,我不知不覺愛上你了。
因為單單是承認了,我已經感覺無比幸福。
你甚至,不需要承認我。
因為愛情,就藏在戀愛和戀愛之間。

2月8日,讓我們一起在燃燒淨盡和保留幻想之間,享受段段幽默輕狂,纏綿悱惻的旖旎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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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後的後記 :《愛就是互相負累》和《在戀愛和戀愛之間》的一點心意 (注意:文章含少量故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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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日的3:40pm看《盛夏光年》,當然沒有什麼人,買票的時候,左右兩邊的位置都是空的。進場沒多久後,一名男生拿著票子站在我坐的那行的行頭,我以為他要進入這行的正中央,便把腳縮起來,他卻禮貌地問:「你的是4號嗎?」我微笑點頭,原來他買了我右邊的單邊位。
我因為看過概念小說,對男主角康正行有一份憐愛,電影一開始,聽到康正行的獨白,便鼻酸酸起來,不過都可以忍住了......一場在網上被譽為「哭位」的戲,我因為太有心理準備,所以都沒有流下眼淚 (不過,這場戲張睿家的確演得很揪心,其實他整部戲都演得很不錯,雖然看了很多稱讚他的文章,在滿有期望下看他,仍然覺得他真的演得很好呢,
擷下金馬獎最佳新演員獎也很合理)。
可是,接近電影後段,我看著聽著張考全演的余守恆的一段獨白,忽然就忍不住哭了,完場後我回想,這段獨白,不是顯得余守恆很自私嗎?幹麼我卻會哭起來?而在戲裏聽著他說這段獨白的女主角,也一直在流淚......
跟著我發現,失落金馬獎最佳男配角和最佳新人獎的張考全,其實也演得很好,而且,余守恆這個角色,可堪回味,引致我回家再翻看概念小說把他研究一番......
其實電影不是拍得超級捧(甚至可以說,有很多洞洞),可是,就是有那麼一些地方會觸動神經。
☆
那個坐在我身旁的男生,好像一直都在哭......
這個暗戀的故事也許太簡單了,簡單得,所有愛著/愛過同性的男生都有類似的經歷,都有他們第一次戀愛,第一次發現自己愛上同性朋友的回憶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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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很想拍拍他的肩膀,給他一點安慰,可是, 他獨自一個人來,應該是想......獨自回憶吧。
☆
在說說這三個角色前,真的忍不住想說,香港的「恐同症」,真的盡現在香港特製的《盛夏光年》海報上。
放著這兩張原裝,滿有味道,兼有解畫作用的海報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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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電影自製了這張一點「gay味」也沒有,將兩名男主角「有咁暗調咁暗」(在戲中只愛男生的張睿家,無論他已經是金馬獎最佳新演員得主,兼且是182cm的帥哥一名,都只能露半邊面),也因而,一點性格,一句statement也沒有的海報......
而原本在台灣用的tag line - 愛無界限,在香港也變成了 - 青春起義。
大概電影公司老闆怕如果這片被視作gay片,會趕走觀眾吧,所以使些「橫手」,把觀眾「騙入場」才算囉!可是,唉,marketing其中最不能犯的,就是期望錯配啊!
來談談電影吧!
接續文章:
☆半生熟的《盛夏光年》(I) - 一些八卦
☆半生熟的《盛夏光年》(II) - 無性別的愛情故事?
☆半生熟的《盛夏光年》(III) - 浪費掉的兩個角色
☆從《光年》小說看《盛夏光年》的原貌
因為《同志.戀人》事件(參考資料:廣播事務管理局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日會議新聞稿),我看了很多有關的文章,也想了很多。
我對這種事情其實是很激動的,所以我不敢立即寫些甚麼。為什麼會激動?因為這種事情其實總牽涉「宗教迫害」,而我對「宗教迫害」是異常敏感的。
應該說,我對「宗教迫害愛情」是異常敏感兼極度反感的。
為什麼會異常敏感兼極度反感?那當然是因為我曾經身受其害。
所以為了「持平」(天,究竟「持平」是什麼意思?我也被廣管局弄得迷亂起來!故且當「持平」就是,當你說一件事的時候,必須同時說相反的意見吧!嘿。),我必須在這兒承認,我是很討厭基督教會的。請注意,是基督教會,不是基督。我對「基督」的感覺尚算良好,大概就像我對天主、佛祖、阿拉等等的感覺吧。
而作為全時間寫愛情小說的作者,我更「攞正牌」24小時思考愛情這件事情 - 包括我曾經歷過的、我曾讀過看過聽過的,和我可以想像得到的。
這幾天,真的想了很多很多。
【愛情感覺.性行為.性文化.性別角色.宗教.倫理.道德】是一串永遠解不開的糾結;雖然,我們多麼渴望愛情可以駕馭一切。
至少,我總是這樣渴望。
♂為什麼不能鼓吹同性戀?
廣管局裁定《同志.戀人》有鼓吹同性戀之嫌,網友群起攻之,說這一集節目根本沒有鼓吹同性戀,我看了節目重溫,也認為真是一點鼓吹的成份也沒有;可是,我想到的是:
為什麼同性戀不能被鼓吹?
歸根究底,就是「這個社會」仍然認為同性戀是不對和不健康的吧。
可是,「這個社會」又不能不跟世界大潮流接軌(因為不接軌就會「落後」,而我們「這個社會」最怕的就是「執輸」,所以絕不能「落後」!),世界大潮流是認同同性戀的,所以,雖然或許對同性戀一知半解,我們仍然急不及待表明自己是認同同性戀的(泛基督教徒例外,因為他們必須以教會的價值觀來作自己的價值觀);於是,一種很畸形的現象發生了 - 一方面,我們輕易就把「我們沒有歧視同性戀者」這句說話掛在口邊,一方面,我們的心底卻認為同性戀真的不應該被鼓吹。
如果真的認為沒有問題,為何不能鼓吹?(究竟同性戀是否可以被鼓吹成一種大氣候則是另一件事啦)
我要認同一個人,才能做到真正不歧視這個人,而如果我認同這個人,我其實不會是中立的,我會同意他所做的事情是對的,甚至是可以/應該被其他人學習的。
例如我不認同賭徒,我其實對他們是滿有歧視的(我不會租樓給賭徒,因為我會咬定他們有很大機會欠我租金),我不會同意賭徒所做的事,更加不會認為他的行為是可以/應該被學習的。
鼓吹不要歧視同性戀,但又不鼓吹認同同性戀,更不鼓吹同性戀,可能嗎?以為自己真的做到沒有歧視同性戀(例如明光社!),只是不鼓吹認同和不鼓吹同性戀,會不會,其實都在自欺欺人?
♂我們是否真的完全沒有恐同症?
我會說,不。我們或多或少都仍然有恐同症。
至少,會恐怕自己患上「同性戀症」!
在討論同性戀的文章裏,幾乎人人都會申報自己的性傾向,而且,都說得「實牙實齒」,當然,這是因為我們要「持平」,要表明我們並不是在幫「自己人」,表明我們就算打死也不會做「他們」做的事情,我們仍然很體諒「他們」被欺壓;可是,在申報利益的時候,在說我們沒有歧視同性戀者的時候,我們是不是同時也在「我們」和「他們」之間劃了一線很清楚的界線?
我們是不是有一點慶幸我們是屬於主流性傾向人士?
我們是不是不想做他們?
為什麼不想做他們?
有沒有想過,萬一有一天,一直只愛異性的自己,在毫無心理準備之下愛上了同性朋友,自己會怎樣面對這件事?
不會發生這種事情?
可是,愛情不是都在沒有心理準備之下發生的嗎?
真的沒有想過,自己的異性戀者身份,也許只是「截止現時為止」?
♂同性戀是先天 / 後天 / 可以選擇 / 無可選擇?這,重要嗎?
除非上帝現身揭曉答案,否則同性戀是先天抑或後天形成,又或一個人的性傾向是否可以被影響/被改變,永遠都不會有一個definite answer,我甚至會大膽地說,性取向除了「男男」、「女女」、「男女」、「男女都可以」這四個類別之外,極有可能還有「80%女 + 20%男」諸如此類的可能性;就如我是左撇子,可是,我是用右手打保齡球的,也是用右肩膀揹袋的,當然有左撇子的右手是完全「廢」的,也有右撇子其實可以用左手操作滑鼠;類別的數目總有個上限,可是人的可能性,其實千變萬化。
這幾天我都在回想我的愛情經歷,如果別人問我是同性戀抑或異性戀,我會答:異性戀;為什麼?因為我談過很多很多次戀愛,都是跟男生談的,而我也只曾經跟男生發生過性行為,而且跟男生發生性行為時,我是有高潮的,在我的記憶裏,我也只會對男生產生性衝動的感覺,所以,我definitely是屬於異性戀這個類別的;可是,當我再三「自我反省」的時候,我忽然記起,中五的時候,我曾經對同班一名女同學發生過愛情的感覺。
我都差點忘記了這件事。
在愛上這名女同學前,我已經跟鄰校的男生拍過拖,事實上,就算甩拖後,我都沒有「沒拖拍」的煩惱,我們學校的同性戀風氣並不強烈(至少我不覺得強烈),我也沒有覺得同性戀很酷,我愛上的女同學亦沒有追求我,總之,在0%的鼓吹下,我還是愛上了這名女同學。
我和她,沒有拍拖,關係就是我教她功課,看她練跑,然後當她在運動會只拿得亞軍時我偷偷地哭,我會在上課時忍不住偷偷看她,她不開心的時候我的心情便跟著低落;她有時會搭著我的肩膀在走廊看同學打排球,又會常常因為我的好成績而很興奮;我們沒有更親密的身體接觸,會考後,我轉往另一間中學唸中六,她成績不好,結束了學生生活,我們就這樣自然而然地「分開了」;是在我離開這間學校後,我方才發現,那時,我對她的感覺,就是愛情的感覺。
這是先天/後天/可以選舉,還是無可選擇的?這,重要嗎?
如果我繼續跟她在同一環境下生活,我們會不會變成真正的戀人?
沒有人可以回答,包括我自己。
愛情,從來就是千變萬化的。
♂嘗試同性戀 = 會變成同性戀?
既然都沒有一定答案,那嘗試同性戀是否會變成同性戀也沒有一定的答案吧。
高舉不能鼓吹同性戀的道德旗幟的人認為,鼓吹同性戀 = 會增加嘗試同性戀的人 = 會增加同性戀者的數目,可說是一廂情願的推論;因為「鼓吹」而跑去嘗試同性戀的人最終變成同性戀者,有可能是因為他/她根本有同性戀傾向,或者他是「80%女 + 20%男」的呢?
不想增加同性戀者的人數,說到底,不就是回到起點 - 根本就是歧視同性戀。
♂認同同性戀的價值是甚麼?
對我來說,就是認同自由戀愛的可貴。
不要以為人人都認同自由戀愛,多少父母想左右孩子的愛情,多少基督教會拿著聖經來控訴信徒的愛情沒經過上帝批准,多少人,以「我都是為你好」來做借口,積極地消滅看不順眼的愛情。
多少人,連別人做愛的花式都要管!
路人皆知,明光社反同性戀,主要是反男同性戀,又主要是反肛交;雖然明光社的控訴其實好搞笑:
男同性戀 = 肛交+雜交
肛交 = 肛交+口交+手交+異物性交+糞便愛好症 = 一大堆病 (這條equation除了用搞笑來形容,我真的想不到其他形容詞了。參考資料:http://www.truth-light.org.hk/form/news-mingpao-sign.jpg)
推論當然是肛交會令世界滅亡,所以男同性戀者會令世界滅亡!(這是我替他們把他們的心底話說出來的啦!)
但當每次發生如這次《同志.戀人》事件時,政府和傳媒都會去(而且都只會去)找明光社發表「持平」意見時,我開始驚恐,一個只關心男人的性器官指向甚麼位置的組織,為什麼會變得愈來愈legitimate?為什麼傳媒不覺得這個組織有問題?(這個組織明明就是中世紀燒女巫組織的現代版!)
還是,這就是這個社會所追求的「持平」和「中立」?
如果將明光社的equation刊登一千次一萬次,最終會不會變成真理?
如果我們對同性戀者的認同,只停留在同性戀者在自己家裏幹什麼不關我們的事的層面上,我們自由戀愛的空間,會不會在不知不覺中愈縮愈小了?
如果有一天,我們愛上了同性,才發現我們的愛情無處容身,會不會太遲了?
好不好,由今天開始,將心比己?
♂甚樣才算真正支持同性戀?
很多人都會說,自己認識同性戀者,沒有覺得他們跟其他人有什麼不同,所以自己真的沒有歧視同性戀者;我當然也認識不少同性戀者(正如我們都總會認識一兩個左撇子吧!^^),有比較熟稔的,也有點頭之交的,但,我真的了解同性戀者嗎?當然同性戀者跟異性戀者一樣,都要吃飯上班睡覺間歇做做愛,不過如果我們真的認為同性戀者跟異性戀者沒什麼分別,為什麼男明星被問到是否同性戀者時,都要恐慌地否認?
不如真心承認,我們的確仍然覺得同性戀者跟異性戀者是不同的,有時,當我們初認識一對男同志時,腦筋的確很快就會跑去幻想他們做愛的情景,因而會對他們生出一種異樣的感覺;這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不是我們有心想要用奇異的目光去看別人,只是因為我們長年累月都只expose在異性戀的性文化之下,自然會對「少見」的事情生出「多怪」的感覺;只要有心,一切都只是時間的問題而已。
真正的支持,別無他法,只能透過真正的了解。:-)http://prhk_blog.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424221
如果有一天,我們不會再對男生手拖手感覺不安,男明星被問道是否同性戀者時能從容地回應,我們才是真正邁向沒性傾向歧視的世界,這個世界,不會只有利於同性戀者的。
我是真心這樣相信的。
只因為將心比己,我渴望相愛真的無界限。
有關《同志.戀人》事件的網摘:
☆ 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7/01/22/959/
☆ 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7/01/23/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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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緣份》真正要展示的, 是張國榮那份青澀的性感。
要長這麼大後再重看這齣戲, 才發現「緣份」只是借口而已。
張國榮真的好漂亮, 大概男生女生看見他都會血脈沸騰; 然而他的漂亮又帶著一份純愛的感覺, 你可以用粉紅色、白色、酒紅色來圍繞他的大腿、他濕透的身體、又或他的側身全裸, 就算劇情如何不合邏輯, 一切仍然溶合得天衣無縫。
有沒有看過他的眼睛? 他看著你的時候, 你幾乎沒有選擇, 只能被他看得都要溶解掉。
說的不是《緣份》......
那年, 為了賺取零用錢, 清晨六時去到外景場地, 混混沌沌的化好妝, 被安排坐在一張輪椅上, 然後呆呆地等著這場戲的男主角來到......好睏, 托著頭睡了又醒, 醒了又睡......燈光試完又試, 導演跑來跑去, 男主角卻還未出現; 是誰啊, 幹麼還不出現, 雖然只是一場戲, 也只得那麼幾句對白, 總要對一對嘛......人家真的好睏了, 怕遲到, 昨夜幾乎都沒睡_______
跟著他就突現出現在我的眼前。
「這場戲跟你做啊。」他看著我說, 閃靈的眼睛裏滿是笑意。
我的心臟幾乎都要從口腔裏跳出來。
唸演藝的時候晨昏顛倒, 我沒看娛樂版, 通共不知道這套電影的男主角是他; 更笨的是, 我拿著的那場劇本, 上面明明寫著「人物: 榮/學生」, 而我竟然沒想過,「榮」就是張國榮。
更笨笨笨的是, 當他這樣出現在我的眼前時, 我是坐了在輪椅上, 完全動彈不得的! 我只能仰頭看著他, 隔著我無法改變的距離, 跟他反覆對了幾次對白; 我很想告訴他, 我一直都很喜歡他, 為了買他的唱片, 我曾省吃省用......不過, 都不重要了, 他已經為我的生活綴上了這麼奇妙的一點色彩。
希望他現在很快樂很快樂地活在另一個肥皂泡沫上。
說的其實也是緣份。
☆為甚麼跟有錢人結婚 = 嫁給錢? 你可以喜歡一個人, 而那個人碰巧有錢而已, 不能抹殺這個可能性啊......
☆為甚麼嫁給錢 = 十惡不赦? 多少人到現在還抱持男人應該「養起一頭家」的觀念, 這個跟那個, 其實有甚麼分別......
☆為甚麼比以前胖了就叫做「暴脹」? 又為甚麼新娘不能胖一點?
☆為甚麼不是處女的新娘要被叫做「舊鞋」? 不是處男的新郎又叫做甚麼? 你會不會勸你的男性朋友一定要娶一個處女? 「處女情意結」這種香港特有的精神病, 究竟有冇得醫?
☆為甚麼鄙視別人「晒幸福」? 平常我們去飲宴, 那些超巨型婚紗油畫大刺刺地掛滿整條酒樓的走廊......每個人都會有這麼一刻覺得自己應該被人仰望......
☆為甚麼批評別人浪費? 多少兩口子把自己財產的70%拿出來搞婚禮, 四小時的飲宴換五件晚裝......
☆為甚麼人家一結婚就忙不迭賭別人何時離婚? 天呀! 離婚不是有錢人的專利啊!
☆為甚麼走進討論區, 幾廿條題目都是討論同一場婚禮??? 好驚啊!!!!!!!!!!
《一公升眼淚》最吸引我的角色, 沒錯是麻生同學。
總覺得他是柳清風和田偉強的混合體 -- 一個既明白生命本是不由自己控制, 卻又同時忍不住想擁抱生命的男孩子。
因為很想由得生命自生自滅, 所以他總是懶洋洋的(很像清風啊!@@!), 可是, 他又會忍不住很細心地照顧小動物, 心思也會細密得去查看池內亞也究竟瀏覽過甚麼的網站, 想要明白她心裏想著的是甚麼...... (那是第三集的劇情吧, 當我看到的時候, 心裏真的打了一個突, 看過《愛就是互相負累》的, 一定明白我在說甚麼! =p)
「雖然我剛才大條道理, 可是, 其實我跟他們都是一樣的! 我真的, 就如我爸爸所說, 不過是一個小孩子! 我甚麼也做不到!」
不過, 他還是大著膽子地唱了《三月九日》......只要努力愛過, 無論那力量是多麼的微小, 都已經足夠了。
★聲明: 純綷惡搞! 並不代表本人對愛情的看法!!!^^★
蘋果日報轉載流傳在網上討論區上的一幅《愛情發展流程圖》, 看過後, 我覺得這幅圖未夠完善 :-) 因為這幅流程圖的重點, 是無論如何, 殊途同歸, 最後都是痛苦、更大的痛苦、結束! 但這幅流程圖未能完全表達那種殊途同歸的感覺, 於是, 我來惡搞一下!^^
原圖:
我想, 是因為我是人類十分一的左撇子, 我對被人歧視的另一種十分一人類 -- 同性戀者, 存有很濃的情意 。
每次讀到以下這類新聞, 我都覺得好火大!!!
★
擷自2006年12月2日http://atnext.com
稱驅魔可醫同性戀 協會捱轟
18團體促民政局逐協會出論壇
【本報訊】同性戀是「邪靈附體」?「由攣變直」要靠驅魔人? 曾發出上述怪論、聲稱專門協助同性戀者改變性傾向的「新造的人協會」, 今年二月加入民政事務局的「少數性傾向論壇」, 受到論壇內近18個關注同志權益組織不滿, 昨在論壇召開會議時, 要求民政局「叮走」這個歧視同 志的機構。
記者:雷子樂
香港女同盟會、彩虹行動、香港十分一會等多個組織, 昨在開會前夕發動遊行, 抗議民政局准許「新造的人協會」加入 。論壇昨召開第六次會議, 該協會的加入遭到其18個團體炮轟。彩虹行動代表楊煒煒首先開火。她將一個自製的同志嘔吐袋送給主持會議的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唐智強, 再力數該協會歧視同志的罪證。
與明光社有密切聯繫
楊煒煒指出, 該會曾表示可透過嘔吐「醫治」同性戀者, 又揚言同性戀是邪靈附體, 要出動驅魔人, 並與一直反對同性戀的明光社「過往甚密」。接力炮轟的女同志團體代表質疑, 若「新造的人協會」的工作也算為少數性傾向人士提供服務, 因而有資格加入論壇,「咁賣白粉、丸仔畀年 輕人拆家咪可以申請加入青年論壇?」
各團體曾在會上向唐智強提交聯署聲明, 要求政府將協會「趕出」論壇。慘被圍攻的協會主席康貴華在會上解釋, 自己作為精神科醫生, 曾為不少想改變自己性傾向的同性戀者提供輔導。「坊間好多機構都係鼓勵佢去接納呢個性傾向, 當佢想改變時, 我可以提供協助」。他指協會在03年成立以來, 成立了由「過來人」組成的自助小組, 為想由同性戀變回異性戀的人士提供協助。
每三個月開一次會議
性權會主席邵國華表示, 新造的人協會有歧視同志之嫌, 不宜加入論壇。他表示論壇約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 希望在下次開會時, 民政局能作出決定。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表示, 論壇上次在2月 舉行會議時, 已批准了新造的人協會加入論壇, 之後有其他成員對此有意見, 於是在昨日的會議上進行討論和交流。
★
小學的時候, 每年中英文老師都會向全班同學說:「你們看, 伍諾韻用左手寫字, 也寫得這麼漂亮, 你們正常地用右手寫字的, 不慚愧麼?」
雖然我聽得好麻木, 可是, 老師那種「左撇子是畸形人」的意念, 無法不惹得我很厭惡 (縱使老師們平常都很疼愛我, 又縱使我明白老師並非有意誹謗我, 只是想借我來刺激其他的同學, 可是, 年紀小小的我, 心裏已經很明澄, 很堅持老師這種想法是非常不對的!); 而更早的時候, 當我還在唸幼稚園, 更加有老師和一些很「熱心」的同學家長跟我媽媽說:「為甚麼不糾正諾韻用左手的壞習慣? 」
我用左手, 是那一家子的壞習慣? 我用左手, 其實關你甚麼事呢? 你又憑甚麼來「糾正」我呢?
「新造的人協會」, 單是這個協會的名字, 已經很惹人火大! 曾經犯過嚴重罪行如殺人、械刧等等的釋囚, 我們的社會都只會稱他們為「更新人士」, 你怎麼扮起上帝來, 要造起新的人來了?
透過嘔吐來「醫治」同性戀! 這不就是五、六十年代精神科醫生慣用的技倆嗎? 在那個年代, 如果一個人被診斷為發了瘋 (例如他聲稱看見一些別人看不到的東西、散播一些政府很害怕的言論......), 就會被送進精神病院裏接受「電療」--- 先把他綑綁在床上, 然後將電輸入他的身體裏, 要他硬生生的感受肉體的痛苦(記得《有你終身美麗》裏也有這一幕嗎?); 這些精神科醫生, 要這名「病人」將自己腦裏的思想和肉體的痛苦等同起來, 好等他害怕, 以至最終能把那些「不潔的東西」放棄......
不知道「新造的人協會」的這名執業精神科醫生用甚麼方法令他的同性戀「病人」嘔吐, 可是, 你會為一件事情一種感覺嘔吐, 那根本就是精神病的病徵 (例如厭食症的病人, 吃了東西就會想嘔吐), 如果這位精神科醫生認為同性戀是精神病, 跟著用這種方法來「醫治」, 不就是用一種新的精神病來覆蓋舊的精神病嗎?
如果我決定放棄我天生用左手的取向, 我會自己練習用右手; 如果有一天, 我因為自己是個左撇子而嘔吐, 那, 我就真是得了精神病了!
有人會說, 用左手, 無傷大雅嘛, 我們現在都習慣看到左撇子的了, 而且, 左撇子聰明嘛, 我們都很喜歡左撇子的; 同性戀卻不同, 同性戀違反自然, 影響社會風氣...... (下刪一千字)
左撇子被廣泛接納, 其實不過是近十多二十年的事 (否則我的小學老師也不會說以上那一番話); 突破一般人認為左撇子是違反自然的怪人的觀念, 源於一份1981年發表的醫學研究報告, 這份報告證實了人類大腦是左右分工的 (從事這項研究的醫生並因而榮獲諾貝爾醫學獎), 研究指出, 右腦其實好勁! 天生用右腦的人雖然是少數人, 但絕不是畸形人, 相反, 應該被尊重!
然而在這之前, 數千年的世界文化, 是這樣形容左撇子的:
☆ 英文:右 = Right = 正確的意思, 左 = Left = 離棄 (另有一較少用的形容詞也是用來形容左撇子的 - sinister, 即邪惡的意思)
☆ 法語:左撇子 = gauche = 不靈活的人
☆ 德語:左撇子 = linkisch = 一個怪人
☆ 吉卜賽人:左撇子 = bongo = 魔鬼
2006年, 竟仍然有醫生宣稱同性戀是邪靈附體, 要出動驅魔人來醫治......我們沒有水晶球, 看不到同性戀者何時才能跟左撇子一樣被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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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心比己.相愛無界限
☆男咖啡女奶茶
替一間即將來香港開店子的英國百貨公司翻譯一份雜誌式稿件, 讀到這項資料 --- 2007年, 是胸罩誕生一百週年。
在這一百年裏, 其中有一小段胸罩歷史被那篇文章的作者描寫得很可愛 --- 六十年代, 胸罩設計經過千錘百鍊, 漸漸步入成熟階段, 可是, 就在胸罩設計師們對自己的作品漸感滿之際, 一場女權運動刮得翻天覆地, 忽然, 胸罩不再是用來穿的, 而是用來燒的!!!
哈!!!
將心比己, 這場「燒爸爸」運動一定令當時的內衣設計師好難過呢......
如果要來一場男權運動, 不知應該拿甚麼來燒呢?
底褲? (喂, 男人女人都著底褲的啊......)
避孕套? (唔......但避孕套不單是用來減底男士性樂趣的嘛......^^)
錯了! 都錯了啊!
男士如果要來一場男權運動, 大抵真的要燒掉自己的爸爸!!!
不單只是親爸爸, 連爸爸的爸爸的爸爸都要燒掉才成!!!
女權運動大唱「解放女人!」(所以要燒掉紮住女人既「爸爸」)、大唱「男女平等!」、「女人不是從屬於男人的!」......那男權運動應該大唱甚麼?
嗯???
應該大唱「男人不是用來給女人依附的!」、「男人有權選擇不照顧女人的!」、「男人有權想哭就哭的!」......
男人到現在還不能安心享用的權利, 應該是這些吧......到現在, 小男孩鬧彆扭、跌倒大哭的時候, 他的爸爸大抵仍然會說:「你是男孩子來的啊, 不要哭!」
所以如果要燒, 真的要燒掉數千年來, 一直強迫男人一定要堅強、一定要負起照顧身邊女人的責任的每位爸爸、爸爸的爸爸的爸爸的爸爸......
也許因為這樣, 我總覺得男孩子的眼淚很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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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orati Tags: 性別
這個城市這麼狹小, 我卻總不能碰上舊情人。
我曾經為這一點暗暗稱奇。(我知道, 是有點無聊啦!^^ 生活圈子又不一樣, 也沒有共同的朋友, 碰不上是很正常的啦, 但所謂碰上, 就是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撞上啊, 我差不多次次到銅鑼灣都會撞上千年不見面的各式人物 --- 否則也不會寫得出《換掉別離的回憶》中那段有關時代廣場的笑話, 卻只有那麼一次半次給我在銅鑼灣瞥見舊情人的影子……)
我並非掛念舊情人(事實上舊情人數目不少, 所以也掛不了那麼多, 索性不掛算了! =p), 只是間歇性總會碰到舊同學、舊同事、舊上司、舊下屬, 卻總沒舊情人的分兒, 讓人覺得很玄, 很有點甚麼的。~.~
今天, 終於給我一次過在同一個地方同時間碰到兩個舊情人。
對啊, 一不離二, 一碰, 就是兩個!
碰到他們的當下, 我沒有作聲 (咦, 碰上舊情人, 不是應該靜靜的嗎?^^), 默默看著他和他一會兒後, 就跟他和他擦身而過了。
沒有寒暄問暖, 更沒有相約晚飯……不過, 我想我們也許還有機會再「撞上」的啊! 而且, 某程度上, 我發現原來我跟他們是朝夕相對的呢!
今天我在書店看到舊情人的新著作, 嗯, 我有兩位舊情人都在最近出版了新書, 書店狹小, 我的書和他們的書, 真可用近在咫尺來形容呢!
可惜這兩位舊情人是我眾多舊情人中給我印象最差勁的兩位(當然在他們的心裏, 我也是差勁非常的啦!^^), 否則, 這樣的重遇可真是窩心呢; 現在……呵呵~ 有點冤家路窄feel囉! =p
p.s. 不用費心猜估嘍, 他們都不是寫流行小說, 不是大家熟悉的作家啦!^^
我沒吃過神戶牛柳, 在神戶的時候, 奧莉花說沒理由不去吃一頓 :-)
我已經預算著是很好吃的了, 但縱然懷抱著這種期望, 也仍然覺得真的很好吃!
牛柳一片一片的放在我們的碟子上, 我心無旁騖地一片一片地吃, 當我打算將最後一塊神戶牛柳放進嘴裏時, 突然發現奧莉花停了下來, 只在吃伴菜......
「幹什麼?」我問。
「真的很好吃啊!」她答。
「那幹麼停下來了?」我問。
「我不捨得那麼快就把它吃完了。」她答。
我揚起眉頭。這真的令我好生意外呢, 因為奧莉花在享樂方面一貫是很豪爽的啊...
「你不會這樣的嗎?」她問。
「把美味的食物留著不吃?」我問。
「對啊!」她答:「會捨不得這麼快便完結了啊!」
「我的胃口這麼小, 如果留著最美味的東西在碟子上不吃, 只吃旁邊的伴菜, 很快便會沒胃口把真正想吃的東西吃下來! 所以, 我一定先把最想吃的東西吃過精光, 我怕時間一過, 我想吃也無能為力了。」我答。
「......我會留著的......我捨不得......」她說。
然後我赫然發現, 這就是我和奧莉花對戀愛的態度。
一個只求燃燒淨盡, 一個希望保留幻想。
認識幾名女性朋友, 現任丈夫或男朋友都是從互聯網上認識的。
「是網戀嗎?」
「嗯, 這個嘛……」女朋友思索後說:「其實我們沒有在網上談戀愛, 是經由互聯網認識, 變成了生活中的朋友, 好一段時間後, 變成好朋友, 又再過了一段時間後, 才拍起拖來……」
然而, 也真有單靠網上文字便戀愛起來的。
而且, 當下那戀愛的感覺也真的很真實。
文字當然充滿感染力, 否則, 也不會有流行小說; 但因為和對方在網上以文字交往便迅即逕自戀愛起來, 究竟是網戀, 還是妄戀?
沒有真實相處過, 便愛得死去活來, 是不是有點……妄想自己在戀愛了?
本來妄想自己在戀愛, 也實在和別人沒有關係, 一個人獨個兒享受戀愛的感覺, 又沒有傷害別人, 跟我妄想和言承旭、畢彼特、奇洛李維斯談戀愛一樣, non of your business。
但, 妄想對方也同樣愛上了自己呢?
這……也ok 啦, 因為想像對方愛自己, 整個妄戀也真的來得更加精彩; 如果我妄想跟言承旭談戀愛, 我也會想像言承旭是很愛我的!
但, 如果我跑去跟言承旭示愛呢?
又如果, 因為言承旭很親民, 把他的通訊方法告訴了我, 我跟他通訊, 他又很禮貌地回了我, 並且多謝我的支持, 亦表示很珍惜我的愛護, 又告訴了我一些他的近況, 但, 我卻從此覺得自己與別不同了, 加上我又已經跟他示過愛, 我覺得言承旭已經是「我的男人」了!
為了「我的男人」, 我天天用不同的方法「問候他」、「關心他」, 我向他套取他的住址, 我要知道他的行蹤, 他不能不讓我「關心他」, 因為我已經計劃好將來要和他結婚, 我們會白頭到老的!
不知道這樣對言承旭會不會造成困擾, 但有名氣的人受這種「氣」, 不少人也會說,「食得鹹魚抵得渴」啊……
然而, 人都是人, EQ怎高, 也有人的感受……
最近, 一個有點名氣的女朋友很困擾, 她被網戀也被妄戀了, 她的「對象」在未跟她見面, 也完全未在真實生活中相處過前, 已經在msn裏叫她搬到他的家裏住, 更向她求婚了! 另一方面, 又不停製造機會跟她見面, 暗地裏查出她的公司地址, 跟貼她的行蹤……她很困惑, 因為她的對象也真的曾對她很溫柔、很愛護 (當然是在互聯網上), 而她也覺得自己應該對支持自己的人親切一點, 但, 她根本還未真實地認識他啊! 他同時亦不是真實地認識她的! 就算已經msn了幾個月, 也只是空氣中的交往, 是網友, 說是朋友也有點牽強……如果說現在開始做朋友, 那人卻又已經「擺明車馬」是想要跟她結婚的! 試問又怎能「放心」跟他做普通朋友? 他時刻都想佔有自己啊!
「你怎能在msn裏便愛上一個人?」朋友在對方跟她示愛後禁不住問, 她的「對象」卻理直氣壯地說:「愛就是愛, 沒得解釋。」當然還附加很多「我會一直等你」、「我願意為你xxxx」……
她「正常地」拒絕了他, 然而示愛事件後, 妄戀她的人卻從此肆無忌憚地纏繞她, 朋友每天都收到他的msn, sms, 電郵……內容不乏「你是我女人」、「我想吃掉你」……
真的要高歌一曲《愛是最大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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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乘計程車時, 聽到一個讓我目瞪口呆的電台節目。
聽不清節目名稱是甚麼, 只聽到主持人邀請了兩位護士小姐來作嘉賓, 然後不停問這兩位小姑娘:「o黎啦, 俾d貼士啦, 去邊到會識到一大班姑娘o者? 姑娘講o野有咩口頭蟬o者? 點樣先可以一眼分得出佢地係姑娘o者?」
我真想回答這兩位智商超乎常人的主持人:「去急症室囉, o個到大把姑娘!」
男孩子們啊, AV看得太多, 智商是會下降的啊 (俗稱「上腦」
), 任你真的成功追求了一位護士小姐作女朋友, 她也不會穿著制服來跟你拍拖的啊!!
就算是做愛前, 想真的護士小姐也不會巴巴的將上班制服穿上, 然後讓你一件一件的剝下來吧!!
喜歡一個人, 難道真是因為他是律師, 醫生, 工程師, 會計師, 明星? 而一個人的魅力, 真的可以憑一件制服虛構出來?
聽完這個電台節目後, 我絕對贊成男孩子將性和愛分開啊! 最好分得有天和地的差距! 因為原來當男孩子不將這兩種東西分開, 是會更恐怖的! 搞不好, 真的跑去急症室追女仔, 妨礙繁忙的護士小姐就不好了嘛!
喜歡一個人,在開始的時候總希望可以得到他。
然而最美麗的時刻,卻往往是在未完全得到他的時候。
那……應該是在未拉手前吧。
這可是經過多次實驗證明的呢^^。
拉手這動作很神奇,比起接吻做愛,一點不算甚麼親密的身體接觸,但相比接吻做愛,卻更能令人感覺溫暖。
想想,隨便與一個人擁抱接吻,甚至做愛,真的很困難嗎?(當然那人是不能長得像八兩金 =p)。但拉起一個人的手,把手心窩進去,卻真是不會隨隨便便就會做的事情。真的拉起手,泰半是真的喜歡上對方,不願離開這個人了。
可惜的是,拉手後不久,便要接吻和做愛了,有如一個套餐,不能只吃薯條而不喝汽水。
一接吻一做愛,形勢又完全不同了。
在那個時候,你會很珍惜跟這個人相處的時間。那個時候,輕輕的一點身體接觸,可以幻化成拉手的前奏。那個時候,想像力可以去到老遠。
不過最考人的往往是,未拉手之前的界線應該劃在那裏呢?
劃得太早,連戀愛的感覺都沒有了。
劃得太晚,那就米已成炊啦。
而且當你發現出了問題時,泰半已經劃錯了界線。
哈。
*寫於2001年個人網上散文集<粉紅色的天空>
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
把這篇寫於2001年的舊文找出來, 才發現自己一直沉醉於拉手這個課題上, 看看我在<一毫子慾望>第191頁裏, 又寫過這樣的一段對話:
「真心喜歡一個人,不是會拉起她的手,然後緊緊地握着,生怕她會走掉的嗎?男孩子吻一個女孩子,又或者和她做一場愛,都不代表他真正喜歡她啊,這種事情你總應該明白的吧。」日照慢慢地說:「周偉華一次也沒有拉過我的手,是真的啊,你看,他真的是一點也不喜歡我呢。」
某個晚上和一位年輕女作家吃飯談天, 她問我, 喜歡愛人還是被人愛。
這是老掉牙的問題。
我固然喜歡被愛, 但更喜歡愛上一個人的感覺, 那感覺實在是天下最美妙的感覺; 就算我十分愛他而他只六分愛我, 我仍然會因我愛他而感到很幸福; 當然, 若他八分愛我, 我就是全世界最幸運的女孩子了。
所以, 當我發現了愛的感覺, 我會很主動的去抓住它, 然後用盡我的氣力去保護它。
「可是, 你充其量只可以在開始時愛他、追求他, 一段短時間後, 你一定要靜下來, 讓他追求你, 要不, 他永遠不會愛你。」年輕女作家說, 男人不花過汗水氣力去追求, 是不會知道自己愛上那個女孩子的。
這真是一個策略上的課題。
我明明愛他, 又感覺到他很喜歡我, 但為了長遠的打算, 我要憋著這愛的感覺, 令他「忍無可忍」地開始追求自己, 還要放些障礙物在我和他之間, 好等他花多點力氣......一切為了確保他「真」的會愛上我, 並因已花了這許多氣力而不會輕易放棄我......
可是, 若我真的愛著他, 又怎忍心這樣「折磨」他呢......
還是讓我愛他多點吧, 若我明天就死去, 我會慶幸我不是一個長跑教練, 專門在跑道上放障礙物^^。
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
那日,在地鐵站碰到一個老好中學同學。
十年沒見過面了,因著大家的樣子也沒有什麼變化的緣故,我們竟一眼便相認起來。=p
沒有很意外的「嘩這麼久沒見過面了你一點也沒有老你在那上班結了婚沒有還是和那個男人嗎……」。
卻直接問:「那次之後,你還有沒有見過他?」
老好同學,是一段轟烈戀情的目擊者。
當年,在我絕望的時候,她很肯定地跟我說:「你們一定會再走在一起的,一定會的。」
還記得當時的她以很清晰的聲線說:「沒辦法想像你們就這樣分開了。」
可是,我和他,真的就這樣分開了。
當中的十年,又確確實實過去了。
我在人來人往的地鐵站告訴她:「沒有啊,我再也沒見過他了。」
她拉扯著問我:「究竟為著什麼原因呢?」
我曾經以為是愛得不夠,可是我終於明白了,並非愛得不夠,只是因為我們當時太年輕了。
人潮在我們身旁不斷擦身而過,我告訴老好同學一個秘密:「在我完全放棄又死不掉的第八個月後我隨便找了一個男朋友的第二天他突然出現說不如重新開始我驚嘆這真是世上最可笑的事而當下拒絕了他就這樣我們往後十年便沒再相見過了。」
老好同學怔怔地看著我,「有這樣的事情?你後悔嗎?」
「很後悔啊!若是現在,我必定立刻一腳踢開這個不知從那兒找來的男人,然後飛奔回到最愛的懷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