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愛情,我總深怕錯過。
可是原來我一直錯過的,並非愛情。
我一次又一次錯過的,是愛情變質後野蠻狂吠的機會。
我覺得狂吠太難看,太讓旁人難堪。
我認為得到愛情的代價之一,就是跟快樂份量相等的痛苦,是以當痛苦來臨,我心底認定這是我應該承受的,於是,我像狂熱的原教主義者,心甘命抵地讓自己內出血而不哼一聲。
我終於發現我錯了。
我憑什麼獨裁地把痛苦據為己有?
難怪都覺得我太可怕。
一哭二鬧三上吊的契機,就在愛情剛變質那一剎那;錯過了,也就錯過了真正復原的機會。
錯過愛情,的確讓人婉惜不已;可錯過狂吠質問的機會,結局卻可怕多了...誰可以在一次又一次內出血後健康回來?最後是要衰竭而死的吧...
不跌到谷底,就不能反彈回來;所以,不要錯過崩潰的機會,可以尖叫的時候,就叫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