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動的說話,雲海說了。(《反正不是人》之 最不想發生的事情發生了﹕博益停業!)
我沒有激動,連小編都說,你好平靜。
或許,我太成熟...
南華早報集團是在博益出版有盈利下,決定把這盤「小生意」停止運作,博益出版是本地最大的中文書出版社之一,但博益出版的盈利,對南華早報集團來說,卻是太「濕碎」了,停了它,不過就像剪去尾指長出來的手指甲。
我很平靜,不過,傷感還是隱隱躲在我身體某些細胞裏。
很多博益的作者都跟博益簽下「永久版權」的合約,博益出版是寫作人嚮往的出版社,它的歷史、規模、品牌,它生產出來的書的品質、它曾出版過的名家作品...都叫我們甘願以永久版權來換取成為博益作者的一份子。
再者,當博益出版接觸我們時,提到「永久版權」的條款,都以過去的名家作品為例--黃霑先生雖然已經過身,但他的作品的版稅,仍然如期發放給他的遺產繼承人。
跟博益簽下永久版權,就如存款在匯豐銀行裏,我們從沒想過博益會突然停業,如同我們不會想像匯豐銀行會在一夕之間關門大吉,而且理由是「突然唔想玩了」。
我們相信匯豐銀行會保護我們的財產,正如我們相信博益會保護我們的作品。
企業是不是應該有一點點社會責任?
一點點就夠了。
文字作品是我們文化的一部份,坐擁大量文字版權的企業,在決定「唔玩」時,可不可以,是不是應該,給予撰寫這堆作品的作者一段比較合理的時間,提出合約條款以外處理版權和存倉書辦法的其他可能性?而非「版權不會處理,三月前賣不出的存倉書,丟掉!」
星展銀行數年前曾經把客戶的保險箱當廢鐵碾碎,保險箱合約上列明銀行毋須負責任,然而,星展銀行最終都賠償給每位客戶;當然,這也許是因為星展銀行要保住商譽,提防大量客戶因為他們不負社會責任而離開,而南華早報集團也許沒再打算染指中文書出版業,所以博益作者對南華早報集團來說,一點價值也沒有。
丟掉...
我在博益出版了五本長篇小說,創造了三十七個小說人物,蔣磊落、田偉強、柳清風...
凌安然、蘇丹紅、芳心扉...
陳可妮、沈露香、沈凝香...
金旺寶、金多寶、戴可樂...
為了讓年輕讀者了解舞台藝術,我創作了《幕下了,讓我們戀愛吧!》,在窩心的戀愛故事裏,藏有大量正統的舞台藝術冷知識,擁有正統戲劇知識的中文小說作者,其實沒幾個;我冀望香港不會只有單一的價值觀,寫下《愛就是互相負累》;我盼望成年人不會愈發跟年輕的心脫節,寫作了《未成年約定》,寫第十三章時,我哭了...每個故事,都是作者割下一片靈魂創作出來的。
丟掉...
倉租固然是開銷,送回、甚至賣回給作者也還要付物流費用,贈送給圖書館或學校更要花時間接洽,丟掉是最合經濟效益的了。
不環保?都是簇新的作品?
時間會沖淡一切,尤其是這個城市,擅長忘記。
當我還在想要為一些故事撰寫續集,原來這些故事這些人物,已被判長埋黃土。
Who cares?
p.s. 我(們)還是會盡力拯救存倉書。
p.p.s.一本小說,很可能在某一時刻某個角落,拯救了一個人,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