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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說自己的人生有夠戲劇化,很多時候,是喜鬧劇。
個多月前的某個下午,我這個長期自閉的人難得抖擻精神外出,出門前,我在鞋架子前選鞋子,一雙幾年前買的小高跟鞋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對啊,我跟鞋子說,很久沒穿你了,好吧。
那是一個陽光普照的下午,我帶著好心情漫步去碼頭,感覺真愜意,直至...
怎麼我的右腳怪怪的,而且,我的腳步聲...每踏一步,腳下就發出硬繃繃的「咯咯」聲,終於,我停下來,蹺起右腳看看,呃...
我右腳上的那隻鞋子的鞋跟,正一片一片地剝落,它不是整個脫落,而是龜裂了,我每走一步,它就丟下一些物料,因為半隻鞋跟都丟了,支撐鞋形的鐵架露了出來,所以我的腳步聲才會變成「咯咯」聲;當時,我已經非常接近碼頭,實在不想折返家中換鞋子,於是,我叫自己的腦袋用樂觀(傻瓜)的角度去看這件事,對,它應該撐得住的,我跟自己說,跟著,我「若無其事」地繼續走,可是當我入閘後,不但右鞋跟的物料已化成雪花撒在地上,清楚地紀錄了我一路走來的足跡,連左腳上的鞋子也開始做同樣的事情。
一起等船的人,看到我腳下的狀況,都...非常有禮貌地裝作看不到,但我瞄到一位女士,忍笑忍得好辛苦。
結果當然是--我在中環IFC買了一雙新鞋子。
幸好IFC仍然有數百元一雙的鞋子給我應急。
買「應急鞋」這種事情,遇上一次也足夠了吧。
上星期我去了一趟倫敦,不用錢的,去開會嘛(一個沒有工作的人還有機會出國開會,我的際遇也不賴啊!),出門的時候,倫敦大約是攝氏十度左右,我選了一雙輕巧的厚底鞋,可以配襪子保保暖。
沒錯,你猜對了。
事情發生在我要入閘前那一剎那,當送我飛機的某米疑惑地問我:「你的鞋子是否破了?」,當我又蹺起我的右腳,然後再次看到鞋底又呈現龜裂狀時,我只懂得重覆說同一句話:「這種事情怎可能連續發生兩次啊!!!」
然後,我帶著這句說話,離境了。
龜裂的鞋底,又如撒花般一路紀錄我由入閘、過海關、以至檢查手提行李的足跡。
那個狀況,實在有夠搞笑,因為鞋底的物料持續剝落,鞋底於是便愈來愈薄,而我的右腳,也就愈走愈「低」,我看一下左腳,唔,對了,也開始龜裂就對了,這樣才夠「周星馳」嘛。
那我究竟是否就這樣走到倫敦算了?
當時是晚上十時三十分,距離最後登機還有二十五分鐘,我環顧一下閘內的商店:Bally、Chanel、Dunhill...對啊,困在閘內,還有甚麼可以做?「局」買名牌就對了!
問題是,就算你有錢,皮包就有一大堆,女裝鞋子卻沒幾雙。
大概,沒有人會穿龜裂了的鞋子乘飛機吧,尤其是女生。
店鋪都差不多要關門了,我走進Gucci看看。
不要傻,Gucci當然不會特別為傻婆準備幾百元一雙的「應急鞋」;不過,在那一刻,我已經不是冀望Gucci會有特價鞋子,我只盼望,Gucci會有34號半的鞋子。
哎,除了能把鞋子穿至龜裂狀態,我還擁有一雙非常難買到合適鞋子的小腳。
「請問,你們擁有最小號的鞋子是那一款?」這就是我花xxxx元買一雙鞋子的開場白,像不像豪客?
很多人喜歡買名牌,是喜歡享受購買過程中,那種被服侍的優越感,可是,我只有二十五分鐘,比在路邊攤買更匆忙,我只能務實地請店小姐替我處理那雙右腳鞋底缺了一半,左腳鞋底有一條大坑的舊鞋;我看到Gucci的店小姐拿起我的舊鞋時,有小嚇了一跳,她大概想,這人真能把鞋子穿到盡啊!
趕到登機閘口時,我赫然看見Starbucks在接近深夜十一點還未關門,一番折騰後的我,實在很想喝一杯咖啡,不過飛機上其實都有供應,那幾十塊,照理可以省下;不過,有差嗎?xxxx元一雙鞋子我都買了!三十元一杯Starbucks咖啡還算甚麼!
這就是我的「豉油和雞」之旅,別人出機票酒店,我出Gucci鞋子!
這雙Gucci鞋子跟我的Esprit襪子實在不配,我想,我的Esprit襪子也從沒想過,有一天,它要套在一雙Gucci鞋子裏 :p
到達倫敦的時候,是早上五點,酒店要到下午三點才可以check-in,加上冬天的倫敦要到早上八點才天亮,我便在Paddington火車站的咖啡店裏喝咖啡和寫小說,這樣磨蹭到早上十點,實在覺得渾身不舒服,很想洗個澡(乘了十二小時飛機,皮膚都跟我那雙舊鞋一樣,龜裂了!),於是我不理三七二十一,打算去到酒店央他們給我早點check-in,雖然我心知可能性不高啦,人家都要先打掃房間嘛...
到達Barbican後,我一邊拖著小行李,一邊想,怎樣才可以早點洗一洗呢?嘿,世上真的沒有偶遇啊,一個人到達的地方,便是她原意選擇要前去的地方!當「很想洗一洗」的念頭縈迴在我腦海中時,一間Salon就映入我的眼簾,對啊!我可以去剪頭髮嘛!我那一把已經四個月未修剪過的長髮(因為我習慣寫完一本小說才去剪頭髮,但最近,小說寫得好慢啊...),正被我胡亂地裹在帽子裏,這個空檔,去理個髮不是最好嗎?
可是,英磅高企啊...
又可是,有差嗎?xxxx元一雙鞋子我都買了!不差xxxx元剪個頭染個髮嘛!
於是,我剪了一個很好看,卻很快又要再剪的髮型!對,反正都沒錢啦,也沒差啦!
我大概會由這一雙Gucci鞋子開始墮落!:p
自覺或不自覺,我們總愛改變別人,尤其是,改變喜歡的人。
「他要是能溫柔一點,就無求了。」
「他要是能積極一點,就無敵了。」
「他要是能幽默一點,就完美了。」
好幾個朋友跟我說:「你這幾個月很懶嘛,網誌更新得超慢的...」
我都含含糊糊的承認了,因為我的網誌最近確實更新得很慢;不過,其實並非因為我近期懶於寫字,而是因為我近期忙於扮演另一個人 :-)
我這兩個月,寫了很多東西呢;只是,我是以另一個名字來寫,寫在另一個空間裏;而且,在我沒預算過的情況下,那個名字因為我的那些文字,在某個圈子裏成名了!我收到各式各樣熱情的回應,令我不忍心不繼續寫下去!
情形就像我今年初寫《盛夏光年》,回應一發不可收拾(再次證明如果我想成名,應該狂寫戲劇點評!),直到今天,仍然有人會因為《盛夏光年》而寫電郵給我;而這次,分別只在於我用了假名字。
為甚麼用假名字...大概因為用假名字可以比較不負責任,不高興就閃!咳咳咳,不是啦,無論真名字假名字,我這個人其實就是太負責任 :p 用假名字,其實純粹是為了寫的樂趣,我不想讀我那些文字的人,會以「這是一位作家寫的點評」的心情來讀,我想他們用最平常的心情來分享我的文字,當然,當我看到很多回應都是「你的文筆實在太好了!」「你的文字那麼淺白,觸動力卻那麼強...」「讀你的文字已經成為我每天的渴望...」時,說實在我是有暗爽到!(哈!)
不過,這些文章引來的熱烈回應,令我有點騎虎難下,為了回覆熱情的「讀者」,我不得不替那個假名字增添電郵、即時通、留言版等等...漸漸,我就像患了多重人格症候群,不時要更換身份來思想和行動。
不要問我那個假名字是甚麼,因為整件事的樂趣就在於沒有人知道那個名字就是我 :-)
看掌相面相的都說我會有粉絲,算命先生果然不是蓋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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