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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一些「一定要」。
最典型的,當然是22歲(前)一定要大學畢業,28歲(前)一定要置一層物業,30歲(前)一定要結婚,35歲(前)一定要生孩子,或,養一頭狗 :);50歲(前)一定要退休,退休後一定要環遊世界。
一定要等心儀的男生先主動。
一定要談一場刻骨銘心的戀愛。
同歸於盡的新聞,無論出現多少次,仍然無法叫人麻木;昨晚亞視新聞記者在案發屋村的某條走廊前做了一個小報導,展示走廊壁報板上兩張「勵志」的貼文,一張是「好夫妻」,另一張是「好父母」。
好夫妻,要乜乜,要物物...
好父母,要乜乜,要物物...
然而,為甚麼要同歸於盡呢?會不會就是因為自覺跟這個「好」字相差得太遠太遠了?
因為真的做不到了...
說一句「加油」是那麼容易,但聽過萬多人傾吐心事的枚方雲頓輕輕提醒我們,一個人,是有可能加油得無法再加的了,你叫他再「加油」,告訴他只要再努力,做到xxyy就成了,那不等如責備他之前沒好好加油努力?
把崇高的標準寫成口號貼出來,對加油得無法再加的人來說,會不會成為一塊照妖鏡,讓他只看到自己有多不好,讓他感覺到自己距離好是多麼的遠...
真的不要再「教導」別人要怎樣做才算好,就真心告訴他們,就算做得不好,也完全是OK的,我們每個人都千瘡百孔,分別只是有些人,有本錢包裝得好一點,有些人,只能以比較真的面目示人,我們都是一樣的,那些好,都只是寫教科書的人為了早點收工,把人和人之間的關係簡化至無可能做到的地步吧了。
p.s. 各大傳媒可否停止追訪沈殿霞的病況?你們這種「等著她死」的專業精神,就的讓人很想移民到火星!
我的身體裏有一個生理時鐘,每兩年便會響起來。
我總不能以同一種生活模式生活超過兩年,接近兩年的時候,心便會開始癢。
履歷表上,我做過最長時間的一份工作,是一年零九個月;嗯,是的,我曾經當過好幾年「老闆」(其實只是比較有規模的freelance而已),能堅持這好幾年,絕對是因為當老闆有足夠的自由,事實上,我只在當老闆的頭一年比較專注於「業務」上,第二年開始,我要不在寫作,要不就去了旅行,還唸了一個碩士,空隙時間才工作一下 :p。
我不厭惡重覆,只是重覆硬是不喜歡我;重覆像一個很保守的媽媽,總看我這不定性的女兒不順眼,我試途孝順她,但她總對我擺臭臉...我想,是因為我的底子已經花掉了吧。
最近,我的生理時鐘又響起來,讓我有點坐立不安。
說到底...
其實是遲交稿的借口--小編不要扁我啦!
「單戀很苦」幾乎是一種理所當然的說法。
為甚麼單戀很苦?該是因為背後有另一種也是幾近理所當然的想法:被愛,是要比去愛幸福得多的。
閱讀全文:http://www.youth.gov.hk/tc/hotpicks/unrequited_lov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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