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讀者Paul的電郵,再多抓了一隻蟲!也罷也罷,一起來捉蟲吧!(天,小說裏真的有「捉蟲大會」,沒想到一語成讖 :p)
如果這本書有再版的機會,以下錯誤一定會修正!抱歉抱歉!
1.p.12/13 - 紅線劃著的部份,其實不是內文 :p (可按圖放大)
其實,那是小編問我的問題,我在校對的稿子上寫上「yes」答覆小編,怎知排版的製作公司以為yes的意思是小編那幾隻手寫字要打進內文去(真是既美麗又搞笑的誤會!)...當我們發現的時候,書已經在印刷當中了...
這隻小蟲應該沒造成「閱讀障礙」^^,因為它不影響故事發展,也許,你把書看完也沒發現它的存在,不過,還是造成一點不完美...
2.p.77 - 第7-8行「...她說,當粉絲,也要當個出色的絲粉...」
好明顯, 不是絲粉,而是粉絲,汗~
3.p.164 - 最後一行第一句應該是:「明明在路邊攤可以買到五元一串的勁辣牛丸」
買到,竟然變成火星話「証賄」,暈~
4.p.183 - 出了亂碼的兩個「洞洞」原文是:多寶
全句應該是,「就簽下自己和多寶的名字」,這個錯誤跟第三個錯誤一樣,都是有點詭異,因為三校的時候都沒有變成火星話或亂碼,印刷時卻...這兩隻蟲不像第一二隻蟲,它可能真的造成了一點「閱讀障礙」...
真是非常抱歉!!!
小編很內疚呢,但其實,不關小編的事,是我的稿交得太遲,令後期製作變成mission impossible!是我的錯啊!!!
希望大家喜歡這個故事,原諒這兩個小錯誤。
給大家躬身致歉 :-)








為甚麼我要邀功地推介呢?因為,Tina做了我的「同事」啊!Tina 加入了博益的一本堂,跟我同屬一間出版社了,為甚麼Tina的加入我要邀功呢?因為啊,去年書展的時候,我跟主編說:「那本那本,那本《Take me Home》很正點啊!」沒多久後,主編就跟我說,簽了Tina啦!
馬仔,其實不用推介了吧,根本就很紅嘛!:-) 我的小編非常喜歡馬仔(說實在,小編,我覺得你真的很像這個卡通人物!哈哈哈!),喜歡得把馬仔從網絡上拉到紙張上,









Recent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