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奧莉花在台北的第一個晚上,我們在酒店房間有一搭沒一搭地看偶像劇;有一搭沒一搭,是因為奧莉花其實埋首在文件中,而我則在看小說^^。
不過縱然是有一搭沒一搭地看,我的眼尾還是瞄到一些劇情:p
突然,我忍不住說:「你知道偶像劇三大必備劇情是甚麼?」
「甚麼甚麼啦?」
「我跟你說,如果有一天我的小說要用上這些情節,我就封筆算了!」
「嗄?」
「偶像劇三大必備劇情:一,逃婚!女主角穿著白色泡泡婚紗,戴上叮叮噹噹的耀目首飾,早不逃遲不逃,必定是在未婚夫替她套上戒指的那一剎那,女主角才懵懵懂懂如夢初醒地手一縮,『對不起...』然後挽起那件泡泡婚紗,轉身跑離現場,而且,她彷彿覺得自己殺了人一樣,衣服不換,錢包不拿,頭頂還插著一朵朵大花,像個傻婆一逕由教堂跑到大街大巷,穿的還是三吋高跟鞋,她不『拗柴』之餘,又真的沒有人追得上她,超勁爆的說!」
「呃...《上海灘》的『程程!』也蠻激動的...」奧莉花想想後說。
「Dustin Hoffman在《畢業生》裏搶新娘是震撼,但那是1966年,大家第一次驚覺原來婚是可以逃的;《上海灘》也二十年了吧,四十年了,還是在逃婚啊!每齣港產電視劇、台灣韓國偶像劇都仍然在逃婚,《肥田喜事》還要逃三次,天呀!每個偶像不逃個十次八次也真不能算做偶像啊!現在看到結婚場面,都預知一定會逃婚,何時才來個反高潮,把這個婚結成?好悶啊!!!」
「那第二是...」
「跑機場!這跟逃婚是異曲同工!天,又不是飛去火星,頂多飛去美國而已,你就由得她飛吧!橫豎這些女主角去美國都沒甚麼事情做的啦,搞不好visa還是短期的,三天兩頭就回來了,況且,每天都有好多航機去美國的啊,根本不用弄得好像去天堂的模樣嘛!Anyway,跑機場的橋段,精髓當然在於--跑,方程式就是先坐計程車,然後例必塞車,然後男主角例必將一大把鈔票塞給司機,跟著跳下車就由高速公路跑到機場,天呀!由台北市去中正機場你用跑的?那簡直可以成為國家隊長跑選手啊!所以我跟你說,偶像只是他們表面的身份,你看女的逃婚,男的跑機場,他們的真正身份其實是三項鐵人!!!」
「呃...」
「最後,如果有朝一日我真的寫了以下這個,你務必立即斷絕再供養我!」
奧莉花揚起眉梢。
「登登登登,失憶!失憶真是世上最容易患上的疾病啊!!!我在《換掉別離的回憶》裏已經忍不住說過了,那些偶像失憶,甚麼也不會忘記,單單只會忘了情人!真是好省時方便兼理直氣壯的『劈腿』理由啊!你要知道,腿,絕對可以劈,但用失憶來成就『劈腿』,真是史上最爛最遜最悶的『劈腿』理由,要劈,就劈得酷一點嘛!!!」
「不要這麼激動嘛...」
就在我還有點激動的時候,剛才播放中的偶像劇播完了,下集預告是:
逃婚!!!
呃...
我用遙控器換一個頻道,「『接下來播放的是《老天爺呀!請給我愛》』」我一怔,跟著忍不住爆笑起來,「天呀!這是甚麼戲名呀?」
然後我的「靈感」來了!橫豎我要開筆寫新小說,索性來個女主角在結婚那一剎那決定跑掉,跑呀跑,就跑了去機場;男主角在女主角進入禁區前趕到了(女主角為何可以出境這些細節大家就不要深究了^^,要注意的是,男主角的髮型並沒有跑散,只是很型的掉了一綹在額前而已!),男主角一把拉住女主角,氣吁吁地問她:「你究竟要甚麼?」
「老天爺呀!請給我高潮!」
男主角一氣之下,一拳打在女主角的頭上,女主角就失憶了...
欲知結局如何,請看偶像劇分解 :-)

(諾韻按:這張照片是在布拉格拍的,不是台北 :p 噢,『劈腿』= 『一腳踏兩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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