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一, 就是十分一!
我想, 是因為我是人類十分一的左撇子, 我對被人歧視的另一種十分一人類 -- 同性戀者, 存有很濃的情意 。
每次讀到以下這類新聞, 我都覺得好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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擷自2006年12月2日http://atnext.com
稱驅魔可醫同性戀 協會捱轟
18團體促民政局逐協會出論壇
【本報訊】同性戀是「邪靈附體」?「由攣變直」要靠驅魔人? 曾發出上述怪論、聲稱專門協助同性戀者改變性傾向的「新造的人協會」, 今年二月加入民政事務局的「少數性傾向論壇」, 受到論壇內近18個關注同志權益組織不滿, 昨在論壇召開會議時, 要求民政局「叮走」這個歧視同 志的機構。
記者:雷子樂
香港女同盟會、彩虹行動、香港十分一會等多個組織, 昨在開會前夕發動遊行, 抗議民政局准許「新造的人協會」加入 。論壇昨召開第六次會議, 該協會的加入遭到其18個團體炮轟。彩虹行動代表楊煒煒首先開火。她將一個自製的同志嘔吐袋送給主持會議的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唐智強, 再力數該協會歧視同志的罪證。
與明光社有密切聯繫
楊煒煒指出, 該會曾表示可透過嘔吐「醫治」同性戀者, 又揚言同性戀是邪靈附體, 要出動驅魔人, 並與一直反對同性戀的明光社「過往甚密」。接力炮轟的女同志團體代表質疑, 若「新造的人協會」的工作也算為少數性傾向人士提供服務, 因而有資格加入論壇,「咁賣白粉、丸仔畀年 輕人拆家咪可以申請加入青年論壇?」
各團體曾在會上向唐智強提交聯署聲明, 要求政府將協會「趕出」論壇。慘被圍攻的協會主席康貴華在會上解釋, 自己作為精神科醫生, 曾為不少想改變自己性傾向的同性戀者提供輔導。「坊間好多機構都係鼓勵佢去接納呢個性傾向, 當佢想改變時, 我可以提供協助」。他指協會在03年成立以來, 成立了由「過來人」組成的自助小組, 為想由同性戀變回異性戀的人士提供協助。
每三個月開一次會議
性權會主席邵國華表示, 新造的人協會有歧視同志之嫌, 不宜加入論壇。他表示論壇約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 希望在下次開會時, 民政局能作出決定。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表示, 論壇上次在2月 舉行會議時, 已批准了新造的人協會加入論壇, 之後有其他成員對此有意見, 於是在昨日的會議上進行討論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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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的時候, 每年中英文老師都會向全班同學說:「你們看, 伍諾韻用左手寫字, 也寫得這麼漂亮, 你們正常地用右手寫字的, 不慚愧麼?」
雖然我聽得好麻木, 可是, 老師那種「左撇子是畸形人」的意念, 無法不惹得我很厭惡 (縱使老師們平常都很疼愛我, 又縱使我明白老師並非有意誹謗我, 只是想借我來刺激其他的同學, 可是, 年紀小小的我, 心裏已經很明澄, 很堅持老師這種想法是非常不對的!); 而更早的時候, 當我還在唸幼稚園, 更加有老師和一些很「熱心」的同學家長跟我媽媽說:「為甚麼不糾正諾韻用左手的壞習慣? 」
我用左手, 是那一家子的壞習慣? 我用左手, 其實關你甚麼事呢? 你又憑甚麼來「糾正」我呢?
「新造的人協會」, 單是這個協會的名字, 已經很惹人火大! 曾經犯過嚴重罪行如殺人、械刧等等的釋囚, 我們的社會都只會稱他們為「更新人士」, 你怎麼扮起上帝來, 要造起新的人來了?
透過嘔吐來「醫治」同性戀! 這不就是五、六十年代精神科醫生慣用的技倆嗎? 在那個年代, 如果一個人被診斷為發了瘋 (例如他聲稱看見一些別人看不到的東西、散播一些政府很害怕的言論......), 就會被送進精神病院裏接受「電療」--- 先把他綑綁在床上, 然後將電輸入他的身體裏, 要他硬生生的感受肉體的痛苦(記得《有你終身美麗》裏也有這一幕嗎?); 這些精神科醫生, 要這名「病人」將自己腦裏的思想和肉體的痛苦等同起來, 好等他害怕, 以至最終能把那些「不潔的東西」放棄......
不知道「新造的人協會」的這名執業精神科醫生用甚麼方法令他的同性戀「病人」嘔吐, 可是, 你會為一件事情一種感覺嘔吐, 那根本就是精神病的病徵 (例如厭食症的病人, 吃了東西就會想嘔吐), 如果這位精神科醫生認為同性戀是精神病, 跟著用這種方法來「醫治」, 不就是用一種新的精神病來覆蓋舊的精神病嗎?
如果我決定放棄我天生用左手的取向, 我會自己練習用右手; 如果有一天, 我因為自己是個左撇子而嘔吐, 那, 我就真是得了精神病了!
有人會說, 用左手, 無傷大雅嘛, 我們現在都習慣看到左撇子的了, 而且, 左撇子聰明嘛, 我們都很喜歡左撇子的; 同性戀卻不同, 同性戀違反自然, 影響社會風氣...... (下刪一千字)
左撇子被廣泛接納, 其實不過是近十多二十年的事 (否則我的小學老師也不會說以上那一番話); 突破一般人認為左撇子是違反自然的怪人的觀念, 源於一份1981年發表的醫學研究報告, 這份報告證實了人類大腦是左右分工的 (從事這項研究的醫生並因而榮獲諾貝爾醫學獎), 研究指出, 右腦其實好勁! 天生用右腦的人雖然是少數人, 但絕不是畸形人, 相反, 應該被尊重!
然而在這之前, 數千年的世界文化, 是這樣形容左撇子的:
☆ 英文:右 = Right = 正確的意思, 左 = Left = 離棄 (另有一較少用的形容詞也是用來形容左撇子的 - sinister, 即邪惡的意思)
☆ 法語:左撇子 = gauche = 不靈活的人
☆ 德語:左撇子 = linkisch = 一個怪人
☆ 吉卜賽人:左撇子 = bongo = 魔鬼
2006年, 竟仍然有醫生宣稱同性戀是邪靈附體, 要出動驅魔人來醫治......我們沒有水晶球, 看不到同性戀者何時才能跟左撇子一樣被人尊重......
相關文章:
☆將心比己.相愛無界限
☆男咖啡女奶茶











「你們看, 伍諾韻用左手寫字, 也寫得這麼漂亮, 你們正常地用右手寫字的, 不慚愧麼?」
那是什麼老師?瘋了!
Posted by: jovi | 06年12月2日 at 下午5:43
草, 不只一位老師呢, 這幾句說話, 我由小一聽到小學畢業, 沒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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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去了這個"新造的人協會"的網站, 試讀了一篇"見證", 非常honest, 只看了一半, 我倒真的開始有想嘔吐的感覺!
我真的很怕讀到一個人的情感, 被眾人拿出來放上牌匾高舉, 在旁還要寫著"邪惡", "魔鬼"! 跟著一個龐大的團體, 認為自己是替天行道, 出盡九牛二虎吃奶之力, 天天打壓這個人的感覺, 向他洗腦說: "你中了魔鬼的惡咒"......而這個人, 根本很肯定自己天生就是同性戀的 (就算現在"改邪歸正"了, 他仍然很肯定同性戀是自己的天性), 只是, 他敵不過龐大的群眾壓力, 相信了他既是天生同性戀, 也天生便承受了"邪惡" (讀到這裏, 我都想哭了......)......
他終於被"拉直"了(結了婚), 然後眾人都很高興啊, 然後, 他還要用來被人當作品展示!
那"拉直"的過程真的好殘忍, 他要刻服的, 包括在沒有感覺下跟女朋友拉手接吻上床! 現在, 他視"結得成婚"為"見證"! 天!!!!!!!!!!!!!!!!!!!!!!!!!!
Posted by: 諾韻 | 06年12月2日 at 下午6:47
有這個思想的人也是中了魔呢!需要常備拮拮降頭公仔去醫治.
Posted by: carson | 06年12月3日 at 上午12:24
事情很簡單卻偏要弄得那麼複雜,還不是人家拍拖關我地咩事呢。
Posted by: 小奧 | 06年12月3日 at 上午2:40
邪靈附體?看見就火起三丈!!!人家相戀跟你何干?這種標籤實在過分。喜歡一個人,就是喜歡他/她的人,跟性別沒有必然關係,因此我一向很尊重同性戀者自由選擇心中所愛的權利。
很多時,對於別人的選擇,我們可以不了解、不認同,但完全沒必也沒資格干涉。一個人對愛情的選擇,怎到其他旁觀者插手?
Posted by: 小唐 | 06年12月3日 at 下午12:56
這個世界上, 就是有那麼一些人, 以為自己是上帝的代言人!!!
Posted by: 諾韻 | 06年12月3日 at 下午4:01
關你乜事?!
噢...不是說諾韻你啦~
這世界就是有太多過份熱心的人,愛管閒事.
有時候,人還是懶一點比較好...
Posted by: 獨臂 | 06年12月3日 at 下午11:01
愛管閒事還好, 他們認為自己是替天行道耶!
我一直不能理解, 為什麼人家喜歡誰, 要由他們來批准???
Posted by: 諾韻 | 06年12月3日 at 下午11:36
諾韻近來真係好鬼忙, 所以都無時間上來留言.
哼....不過這個協會文章, 睇到我火都來....好過份, 什麼邪靈附體, 簡直發神經.
Posted by: 詠晴 | 06年12月4日 at 下午5:51
詠晴詠晴, 超掛住你啊!!! (我時不時都去偷睇下你近來忙咩啊!^^)
詠晴, 就是了, 真是火都o黎埋!!! 我去了他們的網站, 看了一篇見證, 又看了幾篇主席的文篇, 我真的......不能看下去, 否則真的會嬲到痴線!!!
Posted by: 諾韻 | 06年12月4日 at 下午6:28
去年死光社大造文章之時,在下也曾經提過左撇子的歧視問題。
就像以前曾被強迫改用右手一樣,如果不是歧視左手,以用左手為罪,改來作甚﹖
同理,聲稱自己絕不歧視同性戀者,但不斷要求人家改掉,那不是自打嘴巴是甚麼﹖
人家想喝雪碧,你就不停提醒「可以轉飲可樂」,其實即是不准人家喝雪碧。
作為受過歧視的左撇子,就算我不贊同同性戀,也無法忍受死光社那種排擠抹黑。你認為人家「犯罪」是你的事,人家有沒有權「犯罪」就是人家的事。
如果是真正的教徒,就會明白只有上帝有權審判人。
擅自去「分享」上帝權柄的人究竟會否被審判,我們不知道。但他們只在折磨其他人,還自以為義。
常言道「基督徒令人離開基督」,就是這樣。
Posted by: 方潤 | 06年12月7日 at 下午12:25
我實在對有人以"教導別人該怎樣談戀愛", 以"糾正別人的錯誤戀愛觀念"為己任而無法釋懷......
我完全想不通, 為何他們會覺得別人的愛情要由他們來管? 一想到這裏, 我就覺得自己跟他們像是兩個星球的人......有一種頭痛的感覺......
因為這則新聞, 我去完什麼新造的人的網站後, 再去了光社的網站, 讀了幾篇言論......忿怒的感覺真的讓我差點想即時嘔吐! 真的很想大叫一聲, "你地係咪人o黎o架!!!"
Posted by: 諾韻 | 06年12月8日 at 下午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