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小休時, 到大家經常駐足的小說世紀討論版逛逛, 發現了一個有趣現象。
原來不少喜歡寫作的朋友, 都覺得自資出書的作者 = 次一等的作者。
這的確不難理解, 被出版社邀請簽約, 感覺的確像被發掘; 而自資出書, 似乎便是因為無人賞識你。
我沒自資出書的經驗, 然而, 我經常都會想: 如果不被續約, 就自資好了!(不信問問小川啊,我經常在msn裏都這樣跟他說的^^)
情形有點像, 打工打得不服氣、或窺見由自己主宰自己的事業會更好一點, 便順理成章創業去了。
我沒有自資出書的經驗, 但我有五年經營自己廣告公司的經驗; 我一點也不覺得自己的廣告作品在香港的廣告市場是次一等的, 我的客戶都是一線廣告商 – 全球三大藥廠、全法國最大的銀行、澳洲數一數二的健康食品公司…因為我要步入全職寫作的生活, 一月尾的時候, 我開始跟客戶辭職, 客戶雖然早已知道會有這樣的一天, 也還是對我多番挽留…
當然, 香港的整體廣告質素距離世界水平還是差很遠很遠, 而且在可見的未來也不會有太大的進步(這是另一個課題); 然而我想說的是 -- 自資不會令你的作品降格。
同一件事情的另一個角度是: 被出版社「發掘」出來的, 又不一定是高水準的作品。
這句說話由我來說, 應該不會開罪別人吧, 因為我自己也是有出版合約在身的寫手。
我不是鼓吹自資, 我只是有一股衝動想鬆一鬆大家的腦袋; 從事創作, 愈少被這些既定價值觀影響, 可觀的作品才能有更多機會誕生!
在舞台創作這個界別裏, 自資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 香港只有一個香港話劇團(約有二十名演員, 沒有駐團導演和編劇), 和幾個受藝術發展局資助的劇團(這些加起來約有不足十名的導演/編劇, 和不足二十名的演員), 而從事舞蹈創作的更加悲慘!如果所有舞台工作者都被動地等政府資助, 認為自資演出等如降格, 那, 香港今天不會有詹瑞文、張達明, 不會有搬演大型音樂劇「梁祝下世傳奇」的W創作社。
只要作品精彩, 自資或被資, 一點分別也沒有!
同樣從事創作, 寫手們的腦袋怎麼相對地狹隘了? 而且自資出一本書的資金, 比自資搞一台演出所需要的, 真是「蚊脾牛脾」啊! 我們的膽子怎麼都比其他創作人小?
很多流行小說作者都是自資出身的: 林詠琛、鄭梓靈(這是小川告訴我的)、金鈐(這是我發現的); 亦正有不少寫手如辛潤年已經自資了數本…我們是否喜歡這些寫手, 不會是從他/她是否自資而決定的吧!^_^
當然, 希望被大樹遮蔭的心情我是絕對明白的, 毋須為後期製作、發行、宣傳而操心的確很爽; 但如果人生的路只得一條,我們還寫得出這麼多的故事嗎?
共勉!
p.s.1 怎樣自資、或自資應該注意的事項, 並不在這篇貼文的討論範圍內, 希望大家見諒。
p.s.2 簽下出版合約, 是否等如沒了創作空間的問題, 也並不是這篇貼文的重點, 這問題以後有機會再寫囉 =p
p.s.3 有沒有錢自資, 更不是我想討論的! 不要來扁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