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在地鐵站碰到一個老好中學同學。
十年沒見過面了,因著大家的樣子也沒有什麼變化的緣故,我們竟一眼便相認起來。=p
沒有很意外的「嘩這麼久沒見過面了你一點也沒有老你在那上班結了婚沒有還是和那個男人嗎……」。
卻直接問:「那次之後,你還有沒有見過他?」
老好同學,是一段轟烈戀情的目擊者。
當年,在我絕望的時候,她很肯定地跟我說:「你們一定會再走在一起的,一定會的。」
還記得當時的她以很清晰的聲線說:「沒辦法想像你們就這樣分開了。」
可是,我和他,真的就這樣分開了。
當中的十年,又確確實實過去了。
我在人來人往的地鐵站告訴她:「沒有啊,我再也沒見過他了。」
她拉扯著問我:「究竟為著什麼原因呢?」
我曾經以為是愛得不夠,可是我終於明白了,並非愛得不夠,只是因為我們當時太年輕了。
人潮在我們身旁不斷擦身而過,我告訴老好同學一個秘密:「在我完全放棄又死不掉的第八個月後我隨便找了一個男朋友的第二天他突然出現說不如重新開始我驚嘆這真是世上最可笑的事而當下拒絕了他就這樣我們往後十年便沒再相見過了。」
老好同學怔怔地看著我,「有這樣的事情?你後悔嗎?」
「很後悔啊!若是現在,我必定立刻一腳踢開這個不知從那兒找來的男人,然後飛奔回到最愛的懷抱。」
只有年輕,才會犯下這樣的錯誤 -- 錯誤地認為,愛裡還有自尊。
*寫於2000年個人網上散文集 <粉紅色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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